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高我省药品监管法治化建设水平,全面推进依法监管,保障公众用药用械用妆安全,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近日省局印发了《湖北省法治药监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对未来几年我省药品监管法治建设进行全面规划和部署。
《方案》明确了法治药监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提出:到2025年,我省药品监管法规制度标准体系进一步健全,法律法规实施体系进一步高效,产业发展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监管执法能力水平进一步提升,法治监督和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体制顺畅、监管高效、企业诚信、社会共治的药品法治监管格局基本形成,为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贡献药监力量。
《方案》规定了法治药监建设的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提出要建立“四大体系”,即:完备的药品监管法规标准体系、高效的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实施体系、严密的药品监管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药品监管法治保障体系。明确完善监管法规标准、优化行政监管职能、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健全完善稽查执法机制、加大重点领域执法等24项具体工作任务和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