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短缺药品保供工作,根据国家有关加强短缺药品和集中采购中选药品生产储备监测工作精神,省局部署在药品经营使用环节开展“哨点”监测工作,明确在省内遴选42家药品经营企业(含不少于14家零售连锁企业)开展短缺药品、集采中选药品风险预警监测工作。

此项短缺药品、集采中选药品经营使用环节“哨卡”监测工作建立了直报通道,健全了批发、零售渠道药品短缺上报机制,将进一步提高监测应对的灵敏度和及时性,为做好短缺药品保供打下了坚实基础。

信息来源:药品经营监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