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围绕前期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再次明确了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及省局各职能处室工作任务,要求对号入座,务求实效。

一是及时更新填报行政强制行为信息、投诉举报信息等库表数据,及时登录省局药品综合监管平台对应系统进行数据录入。

二是及时对“互联网+监管”系统推送的风险线索进行核查处理并反馈处置结果。

三是充分利用“移动监管”app进行日常监管(专项检查)行为数据录入,或者监管行为完成后及时登录省局日常监管系统当日录入数据。

四是完成“互联网+监管”平台注册的执法人员积极登录“互联网+监管”系统,并使用联合监管、风险预警、信用监管等子系统功能进行执法检查。

五是积极探索智慧监管,鼓励监管创新实践,对智慧监管典型案例和监管创新实践典型经验进行收集整理并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信息来源:药品生产监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