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国家药监局网站发布《化妆品抽样检验复检机构名录》,省药检院名列其中,成为国家首批18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复检机构之一。

获批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复检机构,是对实验室技术、管理能力,以及公正性的高度认可。依照《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抽样检验复检机构可在化妆品检验结论有异议时,按规定受理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检验结论。

近年来,在省局高度重视下,湖北省药检院立足服务监管、服务“美丽产业”发展,切实加强化妆品检验研究能力建设,引进和培养化妆品检验研究高层次人才,主动申报化妆品科研项目,积极参与国家化妆品标准起草,有力推进化妆品检验研究能力提升。目前,在研化妆品科研项目5项,化妆品标准起草项目1项。

信息来源: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