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食盐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将食盐质量安全纳入食品安全重点监管领域,将危害食盐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列为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重点内容,6月11日至7月5日,组成4个督查组对全省食盐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展开督查。
为确保此次督查工作取得实效,省局进一步明确了督查工作的总体要求、督查方式和主要内容,同时对督查工作提出了纪律要求。此次督查的重点,一是食盐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落实情况;二是对重点单位、重点区域和重点场所开展随机抽查、飞行检查和产品抽检情况;三是对食盐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情况;四是食盐质量安全知识宣传普及等工作布置和落实情况。
督查组在听取当地食药监部门食盐质量安全监管自查汇报的基础上,对辖区食盐定点生产、批发企业实行重点抽查,对学校食堂、食品加工用盐单位、食品批发市场等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随机抽查或暗访,共督查食盐生产经营使用者108家。督查组针对不同的风险问题,对涉及单位提出了限期整改、约谈告诫的督查处理意见,并要求当地食药监部门予以监督落实。针对查获的15起涉嫌假冒食盐案件和66条食盐违法线索,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省公安厅联合召开全省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暨食盐质量安全违法案件行刑衔接专题会议,进一步明确了查处意见,涉嫌犯罪的已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信息来源:省局食品稽查局
2018年7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