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局四方面开展药品化妆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工作,坚持责任落实、把握重点、防控风险,有力保障全市人民用药安全。

一是建立风险管理机制,明确风险监管重点。以质量风险管理为核心,对辖区药品化妆品生产企业的质量安全进行风险评估,明确监管重点企业和高风险品种,逐步实现由粗放式剂型监管向精准的品种监管转变,由传统清单式监管向风险监管的转变。对全市生产企业45个品种按照全项目逐条逐项进行风险排查,共查找出各企业存在的197个低风险点,94个一般风险点和23个高风险点。二是科学划分等级,实施风险动态管控。对企业风险等级实行动态管理,按照企业风险级别,对企业实施不同等级的监管。对低风险企业每年按照GMP要求进行全项检查1次,属地县、市、区局巡查1次;一般风险企业属地县、市、区局增加巡查1次;高风险企业市局每年增加1次飞行检查。若企业出现突发产品质量状况,则视具体情况再做相应调整。三是引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主动自查整改。监管人员主动深入企业,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着力提升企业风险防控意识,督促企业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和问题主动自查整改。鼓励A级(低风险企业)企业强化自我管理;促进B级(一般风险)企业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督促C级(高风险)企业采取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努力降低安全风险。四是齐抓共管,强化部门协同。在风险分级监管工作中,市、县两级共同发力,全市监管部门、稽查部门和检验检测部门相互沟通信息,形成了线索移交、检验认定、协同办案、相互配合的畅通机制。2017年查处的药品案件比2016年增长2%,化妆品案件比2016年增长700%。

信息来源:咸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