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大力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省局近期印发了《湖北省2018年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实施计划》,对全省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进行统筹谋划,规范全省各级监管部门实施监督检查的基本原则、职责任务、工作步骤、具体流程及要求等,重点围绕对食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飞行检查,以及体系检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特别是结合省、市、县三级监督检查职责,针对“一高一特、一大一小”等监管品种、企业特点,合理区分任务,实现对食品生产企业年度监督检查的全覆盖。一是明确了监督检查工作的总体目标和要求。通过运用日常监督检查、飞行检查和体系检查等多元监管手段,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保障食品质量安全;指导帮助企业发现问题,消除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提升监管部门履职尽责能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共同治理。二是突出了监督检查的主要工作职责和任务。全年对10家大型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体系检查工作、对100家食品生产企业开展飞行检查工作;市州局对不少于本地区食品生产企业总数4%的企业开展飞行检查工作、对重点监管的食品生产企业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县市区局对所辖企业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在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全覆盖基础上,通过监管任务的细分,对大型食品生产企业、高危食品生产企业、重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有针对性的监管,提升监管的靶向性。三是强化了对各级监督检查工作进行评估考核和结果运用。要求全省各级制定本级监督检查的实施方案,并上报上一级监管部门备案。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强化问题导向,跟踪问效,督办整改,年底,省局组织考评组对各级实施监督检查的情况进行评估考核,并作为评价年度食品生产监管工作的重要依据。

信息来源:食品生产监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