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市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学会、各有关单位及专家:由中国实验动物学会实验动物标准化专业委员会组织相关单位 及专家起草的 37 项团体标准现已形成征求意见稿。 请各有关单位组织审阅,分别就每项团体标准,填写“团体标准 征 求 意 见 表 ”, 并 于 2017 年 7 月 5 日 前 以 信 函 或 E-mail (latc281@163.com)的形式返回具体修改意见。无反馈的视为无意 见。本通知及所有附件电子版都可以在中国实验动物学会网站 (http://www.calas.org.cn)和全国实验动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网站 (http://tc281.cnilas.org/)上下载。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联 系 人:孔 琪、宋晶电话:010-67780692邮 箱:latc281@163.com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南里 5 号(100021)通知原件:关于中国实验动物学会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