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械公告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 告2019年 第62号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0号)、《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
粤药监办械〔2019〕211号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州、深圳、粤东、粤西、粤北药品稽查办公室: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
按照《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规范医疗器械产品分类有关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械管〔2017〕127号)要求,我局进一步优化了医疗器械产品分类界定初审办事指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 告2019年 第41号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0号)、《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 告2019年 第48号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0号)、《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总局令第4号)有关规定,现将我局核发的“粤食药监械(准)字2014第25410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 告2019年 第22号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总局令第4号)有关规定,现将我局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总局令第4号)有关规定,现将我局核发的“粤食药监械(准)字2014第22110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总局令第4号)有关规定,现将我局核发的“粤械注准20172541208”医疗器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总局令第4号)有关规定,现将我局核发的“粤械注准粤械注准2017226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