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凯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中频电疗仪,生产批号见附件,因涉事批次产品标签标注的生产许可证号为“粤食药监械生产许20245397号”,与本企业实际持有的“粤药监械生产许20245397号”不符,存在标签信息错误,不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关于医疗器械标签应当与经备案相关内容一致的规定。公司决定主动发起三级召回处理。

  涉及产品的型号、规格及批次等详细信息见《医疗器械召回事件报告表》。

  附件:医疗器械召回事件报告表

2025年10月29日

  附件:医疗器械召回事件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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