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12-27
内江恒济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七分店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我局于2017年12月19日依法作出撤销其GSP认证证书决定,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予以公告。
内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