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1-11-01
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的规定,为进一步加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监督管理,建立我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进入和退出机制,经局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在我省经济发达和人口密集地区适当增加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区域性批发企业及第二类精神药品批发企业布局,现予以公告。
一、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区域性批发企业布局成都增加2家,绵阳增加1家,宜宾增加1家,资阳增加1家。
二、第二类精神药品批发企业布局成都增加5家,乐山、泸州、宜宾、自贡、资阳、内江、广安、眉山各增加1家。
三、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符合布局条件且有意愿的药品经营企业,应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定点的申请和相应材料。省局将根据申报企业的数量情况,依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企业进行综合评定,择优确定。
联系咨询:省局药品安全监管处 电话:028-86785336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