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省药品监管局召开2023年二季度药品安全风险会商会,分析研判药品安全风险,研究风险防控措施。省药品监管局局长黄东红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局长姚咏梅主持会议,综合处、药品注册处、药品生产处、药品流通处、检查分局、抽检中心、药审中心、药检院、药品核查中心等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4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各参会处室(单位)分别就2023年一季度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和二季度在药品投诉举报及舆情信息、药品注册、生产及流通环节许可和监管、监督检查、抽样检验、不良反应监测、药品核查等方面发现的药品安全风险信息及控制措施建议等情况进行了汇报。会议对排查发现的风险信息进行会商研判,并就风险等级评定、风险防控措施进行了讨论,明确了下一步工作要求。会议传达了国家局上半年药品安全风险研判会议精神。
黄东红在总结点评时充分肯定了上半年药品安全风险监管取得的成效,同时对下一步药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提出要求: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筑牢药品安全底线。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刻认识防范化解药品安全重大风险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强化防范化解药品安全重大风险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织紧扎牢药品安全底线。二是要坚持从严从紧,抓好风险排查整改。要将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处置有机结合,把防范化解药品安全重大风险作为监管主线,做到风险早发现、早研判、早化解,探索形成系统化、常态化、规范化的药品安全监管体系。三是要提升研判质量,强化研判结果运用。要对监管各个环节发现的风险认真开展研判,及时查找存在的问题,挖掘更深层次的潜在联系,不断提升药品安全风险研判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要督促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落实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有针对性的加强监管和指导,推动风险研判结果运用,及时防范化解药品安全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信息来源:药品生产监管处 撰稿人:翟文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