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荆州市局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按照“稳数量、提质量、限时评、防风险”的思路,采取有效措施,稳步推进药品不良反应监测风险提取和利用工作。

  一是扎实推进稳定报告数量。全国、全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年度工作会议明确任务以后,市监测中心联合市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召开年度监测工作会议,印发药械化监测工作年度任务分解文件,明确要求按时按进度完成监测工作。2016年以来,我市均超额或超进度完成监测目标任务。其中,2016年上报药品报告5531份,2017年上报6704份,2018年至今已上报4337份,分别同比增长21.21%和14.49%。

  二是全面督查提升报告质量。结合国家下发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检查指南,对有关涉药单位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按照省级下发的年度监测工作绩效考核要求,对成药生产企业、使用单位监测体系检查实现全覆盖。对未建立ADR监测机构、没有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未按要求开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的,及时通报所在地食药监管部门和卫生计生主管部门。

  三是严格要求上报评价时限。严格按照上级规定,一般监测报告30日以内上报系统,新的、严重的报告15日内报告,监测单位及时上报率达到96%以上。市监测中心及时对报告进行审核评价,基本做到报告3日内完成全部评价,市级及时评价率达到99.70%。

  四是不断强化风险信号防控。利用国家监测系统和省级反馈的聚集信号,现场检查、科学预警、有效防控。主动挖掘信号,对接收到的不良反应报告深入分析,加强药品风险信号的提取,提高数据利用度。积极处理省级风险聚集信号1起、市级风险聚集信号2起。同时参与省级组织的药品风险信号研讨班3次,梳理上报风险信号16例,省级采纳上报国家中心信号7例,运用到国家发布说明书修改1次。

信息来源:荆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