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新修订《药品管理法》中“国家建立药物警戒制度”等条款精神,落实《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的具体要求,推进医院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和监测工作,提升风险监测的意识与能力,11月12日,省局举办2019年度全省三级医院药品医疗器械安全性监测培训班。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朱与杰出席并致辞。
朱与杰围绕新颁布的《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就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药物警戒、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及本次培训班的目的和意义指出,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和修订后的《药品管理法》要求“加强和改进药品安全监管制度,保护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这是党中央给包括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药物警戒、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在内的药品监管的升位、赋能。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化妆品不良反应、药物滥用“四项监测”的运行分界是:企业负主体责任、监管处主导地位、医院居主流渠道。全省三级医院较好的发挥了主渠道作用,做实做深做透做细,并向药物警戒拓展。
朱与杰强调,“四项监测”是典型的“问题导向”,并覆盖全生命周期。要从注重事前审批向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转变。要当好事后监测的“马后炮”;杜绝真实报告中的“马虎眼”;捅出用药用械用妆风险隐患的“马蜂窝”;发挥治本功能,直抵研发及审评审批这个“马前卒”;监管部门还要做医院监测人员抵制上报说情、诱导、胁迫的后盾,变“单枪匹马”为“万马奔腾”!我们要按照党中央部署,把药品安全监管以及“四项监测”嵌入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加强和改进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实施药物警戒制度,严苛警戒、科学警戒、真实警戒、拓展警戒,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和合法权益,保护和促进公众健康。
省局相关处室和各市(州)市场监管局及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全省三级医院相关人员共计260余人参加。
信息来源:湖北省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