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6-04-16

本机关于2026年3月30日受理成都同名牙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提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注销申请,于2026年3月30日起对拟注销成都同名牙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进行了公示,在10个工作日内未收到异议。

根据《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7 号)第七十条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39 号)第六十六条的相关规定,本机关决定注销成都同名牙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产品名称:定制式活动义齿;注册人住所: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开发区西航港大道中三段 2635号;生产地址: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开发区西航港大道中三段 2635 号办公楼 1 楼 101、2 楼 202;规格型号:弯制支架可摘局部义齿;铸造支架可摘义齿;树脂基托局部义齿;树脂基托全口义齿。;注册证编号:川械注准20162170106;有效期:2031 年 01 月 17 日]。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