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11-14
本机关于2025年10月28日受理成都贝施美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注销申请,于2025年10月29日起对拟注销成都贝施美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进行了公示,在10个工作日内未收到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的相关规定,本机关拟注销成都贝施美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产品名称:牙科钛合金;注册人住所: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双流区生物城北路二段 9 号);生产地址: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双流区生物城北路二段 9 号);规格型号:见附件;注册证编号:川械注准 20202170150 ;有效期:2030年 09 月 22 日)。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