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3-18
本机关于2025年3月3日受理四川美迪法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提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注销申请,于2025年3月4日起对拟注销四川美迪法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进行了公示,在10个工作日内未收到异议。
根据《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第七十条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第六十六条的相关规定,本机关拟注销四川美迪法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产品名称:电动液压手术台;注册人住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外环路西三段 222 号 3 栋 2 单元 4 楼 1-4 号;生产地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外环路西三段 222 号 3 栋 2 单元 4楼 1-4 号;规格型号:规格:medifa8000 型号:800200;注册证编号:川械注准 20212150008;有效期:2026 年 1 月 4日)。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