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6-29

为贯彻实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厅字〔2017〕42号),进一步加强对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的监督管理,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8年4月16日至5月11日,对4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2个医疗器产品临床试验开展情况进行了监督抽查。现将临床试验监督抽查情况予以通告。

特此通告。

附件:

四川省2018年第一批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监督抽查情况.doc

通告2018年 第4号(红).pdf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