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10-11
为了保障四川省医疗器械临床使用需求,满足公众用械需求,推动我省医疗器械产业健康发展,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0号)、《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号)和《总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优先审批程序的公告》(2016年第168号)等法规文件的相关要求,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起草了《四川省第二类医疗器械优先审批程序(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17年10月30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通过信函将意见寄至:成都市玉沙路98号A区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医疗器械监管处(邮编610017),并在信封上注明“四川省第二类医疗器械优先审批程序(试行)修改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3137322990@qq.com。
三、通过传真将意见传至:028-86781569。
四川省第二类医疗器械优先审批程序(试行)(征求意见稿).doc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