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3-11-25

为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督管理,整治违法发布广告行为,进一步规范广告发布秩序,按照《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和《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发布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  

本期公告的违法广告共计1661个(次),其中违法药品广告1546个(次)、违法医疗器械广告108个(次)、违法保健食品广告7个(次)。其中违法情节严重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主要有:

一、内蒙古奥特奇蒙药股份有限公司(金山)蒙药厂的“珍珠活络二十九味丸(国药准字Z20063680)”,处方药。其批准的功能主治为“愈‘白脉’伤,清热,安神,燥‘协日乌素’。用于‘白、黑脉’病,半身不遂,风湿,类风湿。布病,肌筋萎缩,神经麻痹,肾损脉伤,瘟疫热病,久热不愈”。广告中宣传为“与传统产品相比,这种奇小药治疗周期短、康复快…偏瘫、麻木的肢体逐步恢复知觉,吞咽有力,流口水、失语现象消失;二十天左右,不但可以自行上下楼,记忆力也明显提高,肢体有力,部分偏瘫病人能坐起或下地行走…见效奇快,治标更治本”。

该药品广告宣传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处方药禁止在大众媒介刊播,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二、郑州寸草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远红外关节痛消贴(豫食药监械(准)字2011第2260215号)”,医疗器械。其批准的适用范围为“适用于关节退变引起疼痛的辅助治疗”。禁忌症为“自发性出血或损伤后出血者禁用;疼痛局部皮肤有创伤、感染者、过敏体质者及孕妇禁用;身体植入金属者禁用”。广告中宣传为“往患处贴敷几次,48小时病情就能缓解,几天就能大踏步行走…2—3个疗程即可康复,愈后不复发…急性发作期24小时见效,两个礼拜可恢复”。

该医疗器械广告宣传的适用范围超出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等内容。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三、西安创美药业有限公司的“创美牌糖力宁胶囊(卫食健字(2001)第0040号)”,保健食品。其批准的保健功能为“调节血糖”,适宜人群为“血糖偏高者”,不适宜人群为“少年儿童”。广告宣传为“口服植物胰岛素,糖尿病患者新选择,植物胰岛素有5大作用:1.有效补充胰岛素…2.无毒无害…3.辅助修复受损的胰岛β细胞…4.修复被糖毒、药毒损坏的心脑血管…5.直接口服,常温保存,避免了注射胰岛素所带来的痛苦和对身体的伤害”等。

该保健食品广告宣传的保健功能范围超出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含有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直接宣传具有疾病治疗的作用,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等内容,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附件:2013年第11期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公告汇总表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