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2-08-29
根据企业申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主席令第7号)第七十条及《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相关规定,依法注销过期失效的“四川集锦宏药业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特此公告。
现将具体注销情况公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