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年04月11日 17:12

4月7日,省药品监管局召开2022年度暨2023年一季度药品安全风险会商会,分析研判药品安全风险,研究风险防控措施。省药品监管局局长黄东红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局长姚咏梅主持会议,综财处、药品注册处、药品生产处、药品流通处、检查分局、省抽检中心、省药审中心、省药检院、省药品核查中心等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30多人参加会议。

会上,各参会处室(单位)分别就2022年暨2023年一季度在药品投诉举报及舆情信息、药品注册、生产及流通环节许可和监管、监督检查、抽样检验、不良反应监测等方面发现的药品安全风险信息进行了汇报。会议对排查发现的风险信息进行会商研判,并就风险等级评定、风险防控措施进行了讨论,明确了下一步工作责任要求。

黄东红指出,2022年和2023年一季度药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实现了药品安全监管“三个明显、一个杜绝”,即全省药品安全风险防控水平明显提高,企业责任意识、诚信意识明显增强,全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明显好转,牢牢守住药品安全底线,坚决杜绝重大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她对下一步药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提出了三条明确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时刻绷紧药品安全这根弦。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刻认识防范化解药品安全重大风险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强化防范化解药品安全重大风险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好局、起好步。二是坚持从严从紧,持续抓好药品安全风险排查整改。要把防范化解药品安全重大风险作为当前药品安全监管的主线,把准药品全生命周期安全风险的规律,做到风险早发现、早研判、早处置。三是提升研判质量,切实推动风险研判结果运用。要认真总结研判工作经验,及时查找研判存在的问题,不断提升药品安全风险研判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根据风险研判结果,积极谋划2023年药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督促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落实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有针对性的加强监管和指导,推动风险研判结果运用,及时消除药品质量安全隐患。

(信息来源:药品生产监管处  撰稿人:翟文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