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局发布了《关于明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有关事宜的通告》,从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简称GMP)符合性检查的适用范围、检查情形、工作流程及要求等方面,对我省GMP符合性检查工作进行了明确,明晰了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需要申请GMP符合性检查的具体情形、申报流程和申报主体问题,强调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应充分利用GMP符合性检查强化药品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落实药品安全“四个最严”工作要求。
GMP符合性检查是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对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情况开展的监督检查活动。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取消GMP认证后,GMP符合性检查是确保药品安全有效、质量可控的一种重要科学监管手段。
信息来源:药品生产监管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