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湖北讯 近日,湖北省药监局武汉分局(以下简称武汉分局)通报了2021年度辖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企业,以及药品批发、零售连锁总部和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企业质量管理自查报告工作情况,对不重视质量自查、质量报告走形式的37家企业点名批评,责令改正,并列为2022年度重点监管对象。

今年1月初,武汉分局发布通知,要求两品一械企业开展2021年度质量自查。相关企业积极行动,按时向武汉分局报送了自查报告。收到企业报告后,武汉分局结合日常监管记录和企业监管档案,对企业自查报告进行全面核查,梳理出质量管理体系不完善、培训记录不完整、原料管理不规范等12个方面的问题。

对于此次被点名批评的37家企业,武汉分局已要求其限期整改。对风险隐患整改不到位或同一风险隐患反复发生的企业,武汉分局将依法进行行政处理或处罚,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周汉青)

(中国医药报2022年3月30日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