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三峡日报2018年8月29日第A5版

  本报讯(记者何冠英、通讯员王军)为进一步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即日起至10月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行动将严厉打击在销售过程中随意添加使用硝基呋喃、孔雀石绿等禁用兽药及化合物,水产品暂养期间使用禁用兽药及化合物,水产品中抗生素兽药残留超标等违法行为。规范市场开办者认真落实水产品市场准入、信息公示、监督抽检或者快速检测等义务,规范销售者加强自律,建立并落实进货查验记录等制度,保证水产品来源可查,规范餐饮服务者制定并实施原料控制要求,落实进货查验制度。

整治中,三峡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将对宜昌市城区、枝江市、当阳市辖区水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商超销售的水产品抽样检验,其他县市区局依法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和抽检工作,且抽样检验不少于10个批次。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将追根溯源;对于投诉举报、巡查检查、检验检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将依法立案查处,严厉打击;涉嫌犯罪的,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